台中虚拟货币交易设局讨债案改判:两被告获刑7个月
检警调查,冯姓女子与杜姓丈夫因李姓男子拖欠260万元未还,承诺以追回金额的四成作为报酬,委托阮姓女子协助讨债。阮女随后找来林姓男子等多名同伙,于2021年4月以进行100万元虚拟货币换汇交易为由,试图诱使李男赴约。
李男当天未到场,改派一名不知情的员工携带现金前往。林男等人随即关闭店门并包围该员工,其中一人以手臂勒住其颈部,威胁如果不叫老板出面,就必须签本票,否则会被带往其他地方。员工被迫签下160万元本票后才获准离开。事后,冯女夫妻支付40万元报酬,林男分得23万元。
一审以恐吓取财罪判处阮女、林男各有期徒刑8个月,并因认定阮女为外国人而宣告驱逐出境。台中高分院二审查明,阮女在案发前一天已取得台湾身份,并非应予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她也已与受害员工和解并赔偿3万元。林男则在二审认罪,并证明其所得报酬部分已分给其他共犯。法院据此撤销原判,改判两人各有期徒刑7个月,林男应没收金额下调至22万8000元,全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