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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警员向诈骗集团泄密 二审改判2年4个月

警示 RiskX|东南亚预警|东南亚大事件 @SEARiskX·2026-09-06 09:31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9月5日公布一起警员勾结诈骗集团案件的二审结果。苗栗县警察局大湖分局一名高姓警员被认定多次将警方查缉情报提前透露给诈骗集团,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有期徒刑2年4个月。

涉案集团通过Facebook实施投资诈骗,并安排车手提领赃款。2024年12月27日,两名车手在苗栗卓兰多次前往便利店提款,引起店员注意并报警。警方在内部群组部署查缉时,正在休假的高姓警员从公务通讯群组获知信息,随即通知绰号“东哥”的诈骗集团成员,并将店员拍摄的两张检举照片传给对方,致使车手撤离,现金及提款卡被转移。

2025年1月13日,警方继续追查涉案车手期间,高姓警员再次泄露侦查车辆特征及办案单位等内部信息。其一审因泄密罪获判1年、缓刑4年;检方上诉后,二审认为其明知对方是诈骗集团负责人,仍持续利用警察身份提供内部情报,已构成协助诈骗集团躲避查缉,因此改判2年4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来源
RiskX|东南亚预警|东南亚大事件 @SEARis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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