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上诉庭将致死两岁幼童男子刑期增至20年
马来西亚上诉庭三司批准控方上诉,将36岁前超市员工Noor Ab Manap的刑期由八年提高至20年。Noor承认于2021年11月11日在彭亨州云冰致两岁男童Adam死亡。
Noor最初被控谋杀,控方其后接受陈情,将控罪减为不构成谋杀的应受惩罚杀人罪,他随后认罪。关丹高等法院于去年8月19日判处其监禁八年,上诉庭认为原判不足以体现罪行的严重程度。
法院指出,Adam当时以每月250令吉的费用交由Noor夫妇照顾,受托照护关系是重要的加重因素。法医鉴定显示,男童遭受钝器外力,腹部出现肠系膜撕裂及内出血等严重伤势,腹腔内发现约300毫升血液和血块,且没有证据显示男童曾挑衅被告。
法院考虑了Noor属于初犯、已经认罪并表达悔意,以及育有四名年幼子女等因素,但认为认罪并不意味着必然获得特定幅度的减刑,经济困难和压力也不能成为过度从轻处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