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上诉庭将沙菲获赔额降至12万令吉
马来西亚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定,马来西亚律师公会的部分上诉得直,将高庭此前判给律师沙菲阿都拉的34万令吉赔偿减至12万令吉,同时驳回沙菲要求增加赔偿的交叉上诉。法院将名誉损失及感情伤害赔偿由20万令吉减至10万令吉,撤销职业机会损失10万令吉以及精神压力和健康后果2万令吉的赔偿,但保留2万令吉加重赔偿,并命双方各自承担诉讼费。法官指出,损害及索赔金额必须以事实证明,不能仅靠推断;律师公会的行为虽存在违法之处,但不自动意味着其具有恶意。案件源于沙菲2015年就安华·依布拉欣“肛交案二”联邦法院判决发表演讲后,汤米·汤姆斯和VC乔治在律师公会年度大会提出动议,指其违反律师不得自我宣传的规则。联邦法院2021年裁定,律师公会无权在年度大会讨论个别律师的行为,此类事项应由律师纪律委员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