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新税收法强化税务代理监管,非法代理和逃漏税将面临刑责
(金边讯)柬埔寨国家税务局要求所有税务代理必须完成注册,并协助纳税人依法合规,不得合谋从事税务犯罪。为配合新税收法生效,国税局近日举办培训营,邀请逾300家税务代理和纳税人参加。
国税局副总监文娜莉表示,新税收法列出多种税务犯罪行为,包括在未持有合法执照下提供税务代理服务、非法接受或滥用客户托付的税款、与纳税人合谋逃漏税,以及妨碍执行税收法规等。她指出,未向国税局注册并持有合法执照的非法税务代理,可能构成税务犯罪,将依据新税收法第245条被提控。
她呼吁纳税人和税务代理合作,及时更新企业信息,包括公司营业地址和电邮,以便国税局顺利送达通知函。新税收法已于今年5月生效,共20章255条文,取代1997年实施的旧税法,并新增13章和100条文,赋予国家税务局更大权力以加强税收征管、防止逃漏税。
税收法第225条列出13项“妨碍执法”违法行为,违规者可能面临1至12个月监禁、1250美元至2.5万美元罚款,并在刑事法下被提控。拒绝进行税务注册的商家,也可能被视为“妨碍执法”,承担法律后果。国税局总监关威宝呼吁纳税人应“自愿依法合规”,而非被动“强迫依法合规”。
此外,截至去年12月,财经部批准国税局提控21家企业负责人,其中19人被法院判处监禁,另有18人被令羁押;被法院下令充公或冻结的资产达2175万美元,包括个人银行户头存款和个人资产。去年国税局税务违法调查局开档调查的案件及重新评估的欠款和罚款分别达380宗和3亿6558万美元,明显高于前年的45宗和3803万美元。
国税局还于去年3月揭发,一家税务代理与多家企业合谋,利用“人头”设立空壳公司,再向企业出售“假发票”,帮助企业降低应缴增值税和利润税。调查显示,有关公司共发出992张发票,金额达8900万美元,涉及税务高达2670万美元,其中890万美元为增值税,1780万美元为利润税。随后,当局扣留并提控多名涉案人士,包括4名本地人和2名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