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选举委员会决定将26名现任参议员移送最高法院
泰国选举委员会于2026年9月14日表决决定,将26名现任参议员移送最高法院选举案件庭,相关人员被指在参议员遴选过程中违反候选人自我介绍规则。
选举委员会共审议涉及427人的七类指控,并决定就第三至第七类指控将113人移送最高法院。26名现任参议员因第三类,即涉嫌违反候选人自我介绍程序或条件,被纳入移送范围。案件还涉及以财物、利益或款待影响投票,以及以参选或投票为条件索取、收受利益等指控;移送决定并不意味着每名涉案人员均面临全部五类指控,也不代表法院已认定其违法。
对于前两类指控,即政治人物或政党职务人员协助候选人取得参议员席位,以及候选人同意接受相关协助,选举委员会认为没有理由继续追究。因此,没有政党职务人员、政党高层或国会议员因这两项指控被移送。
该案始于2024年参议员选举后的调查。由泰国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和特别案件调查厅代表组成的调查委员会经过约两年调查,曾建议对229人启动程序;其后负责审查案件的裁决小组则以5比2建议驳回全部投诉。选举委员会综合双方相反意见后,于2026年9月14日作出最终移送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