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人民党拟起诉选举委员会并发起不信任动议
泰国反对党人民党于2026年9月14日宣布五项措施,回应泰国选举委员会对2024年参议员遴选案的处理决定。选举委员会此前决定就77人提请最高法院审理并推进刑事程序,其中包括26名参议员;但在审查涉及427名对象的七类指控后,未批准对其中两类有关政治力量协助参议员候选人的指控采取行动。该决定仅代表启动相关程序,并非司法机关认定涉案人员有罪。
人民党党魁纳塔蓬·伦班亚武质疑,选举委员会为何将部分部长、国会议员以及该党声称涉案的泰自豪党成员和高层排除在程序之外。他称,投票指示名单、投票数据、资金流向、录音、会议记录及电话记录等材料共同指向一个有组织的运作网络,若仅对个人分开调查,可能忽略整体行动。上述说法属于人民党的指控,尚待司法审查。
人民党提出的五项措施包括:依据刑法第157条及《选举委员会组织法》,就涉嫌渎职或不当作为、失职行为起诉或支持起诉选举委员会;通过其他法律渠道,推动法院审查被排除对象的相关证据;在国会审查被指涉案的政治公职人员,包括提出不信任动议;推动修宪及修改组织法,以限制该党认为缺乏正当性的参议院权力,并改革独立机构、加强公众问责机制;继续依据2026年2月8日公投结果推动制定新宪法,主张由直选产生制宪会议。
纳塔蓬还指出,现任七名选举委员中有四人经本届参议院参与遴选和认可,认为这一关系可能引发利益冲突观感。人民党尚未公布拟采取法律行动的具体途径和提交日期,不信任动议的审查范围也仍未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