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太阳能项目贪腐案将于9月17日补录证人证据
马来西亚高等法院定于9月17日听取罗斯玛·曼梳涉及12.5亿令吉太阳能混合项目贪腐案的补充证据。法官阿斯兰·再努丁在案件管理期间确定了这一日期。
此前,上诉庭批准罗斯玛提出的申请,允许第16名控方证人雷延·拉兹维尔·阿卜杜拉提交新证据,并指示高等法院在案件管理后的两周内完成证据记录。雷延还将接受进一步盘问及复问。罗斯玛拟援引一份警方报告、雷延宣誓签署的法定声明及相关文件,并声称这些材料显示雷延在审讯期间受到检方压力,其不利于她的证词因而受到影响。
副检察司迪帕·奈尔·特瓦哈兰表示,控方正就上诉庭的决定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并已于9月8日申请暂缓高院程序。高院拒绝现阶段暂停审理,称必须遵守上诉庭要求限期处理案件的命令;若之后获准暂缓,法院将再作安排。
2022年9月2日,罗斯玛被裁定三项贪腐罪名成立,包括索取1.875亿令吉,以及分别收取500万令吉和150万令吉。她每项罪名被判监禁10年、刑期同期执行,并被罚款9.7亿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须额外服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