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调整进口CBU电动车政策,设定新门槛
吉隆坡7月8日消息,马来西亚政府在进口整车(CBU)电动车税收优惠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修订了电动车进口政策。投资、贸易及工业部副部长沈志强表示,新的要求包括最低到岸价(CIF)20万令吉,以及最低电机功率180kW。
沈志强在国会答复时表示,这些措施并非为了抬高进口CBU电动车的价格底线,而是对国家CBU政策进行理顺,并推动战略性转型。政府的电动车发展战略分为三阶段:2022年至2025年底为普及阶段,通过激励措施鼓励民众采用电动车并支持产业生态发展;第二阶段侧重鼓励本地组装,以增强马来西亚工业能力;第三阶段则着重提高本地化程度,让本地供应商从电动车行业扩张中受益。
他还表示,马来西亚不应只是消费市场,也应发展自身工业能力。政府已设定明确的电动车普及目标,预计到2030年,电动车及其他电动车类别(XEV)将占车辆采用率的20%,2040年升至50%,2050年达到80%。在投资者信心与竞争力方面,沈志强称,投资者在决定投资前需要清晰且持续一致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