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原则批准严管政府承包商黑名单新规
泰国内阁已原则批准一项拟议的部长级法规草案,计划加强对政府承包商的管控。根据草案,若企业在政府公共工程项目中因不当行为或疏忽,特别是在项目最终验收阶段,造成严重损害并危及公众生命或财产安全,将被视为实施了与“弃标”相当的行为。
政府发言人 Rachada Dhnadirek 表示,财政部提出该草案,目的在于提高公共采购标准、强化承包商问责,并更好保护公共安全。该草案出台背景是近期出现了多起承包商在国有建设项目中造成严重损失、甚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案例;在部分情况下,相关政府机构既未终止合同,也未正式将这些承包商列入黑名单,导致同一批企业仍可继续参与公共项目投标。
政府方面同时指出,2017 年《公共采购与物资管理法》对上述情形规定不足。按草案,财政部常务秘书一旦发布将承包商列入黑名单的命令,相关公司或个人将在两年至十年内不得向任何政府机构提交投标或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