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研究再修订资本利得税生效日期
柬埔寨国家税务局表示,政府正在研究修改资本利得税的执行框架,并考虑再次修订正式生效实行的日期。柬埔寨政府此前在2020年8月宣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征收资本利得税,对出售房地产等资本所得利润征收20%税款。按照现行安排,企业或个人从事的资产买卖活动,包括房地产、资产租赁、资产投资、企业商标、知识产权和外国货币等,都将被征收资本利得税;但政府和外国大使馆资产,以及税务居民拥有的常驻居所(限一间且持有时间不少于5年)可获豁免。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政府曾多次延展生效日期,后延至2024年1月1日;今年4月又决定继续延展对不动产交易征收资本利得税,直到2024年12月31日。若政府决定如期于明年起征收资本利得税,不动产交易将至少到明年底不在征税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