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重检闲置土地税与产业税定义,2025年起调整征收范围
柬埔寨政府决定重新检讨闲置土地税的定义和征税范围,以消除民众对“重复纳税”的错觉。根据总理府声明,洪玛耐总理近期主持政府和私人领域论坛时,已指示国家税务总局深入研究“产业税”和“闲置土地税”的征管法规,避免引起民众不满和疑虑。
按照新安排,政府决定仅在金边市全部14个区以及其他省份共27个城市,征收“产业税”;不属于金边市及上述27个城市范围的其他地区,则征收“闲置土地税”。政府表示,征收闲置土地税的目的是阻止土地炒卖和投机,鼓励善用土地发展,以促进国家经济。
声明还称,面积不超过5公顷的土地可豁免缴纳闲置土地税;面积超过5公顷的土地,如属于农业种植和生产用地、已向税务局注册并开展经济活动、拥有建筑物或已出租并签有租赁合同、政府或政府机构土地、经济特许地或社区土地、个人或企业向政府租用土地、经济特区范围内土地,以及私人教育机构名下资产土地,也可获豁免。
政府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在指定城市实行产业税,并在指定城市范围以外地区实行闲置土地税。此外,凡在明年6月30日或之前注册的产业业主,可豁免所有拖欠的产业税和罚款,但此前已缴纳的产业税不予退还。
此前,部分企业和地主质疑政府存在“重复征税”,认为同时缴纳产业税和闲置土地税加重了经济负担,并要求政府重新检讨现行法规,以更明确界定两项税种,减少误解和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