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银行业禁止以国有和共有土地作贷款抵押
柬埔寨银行公会(ABC)和柬埔寨小额贷款机构协会(CMA)发布新条规,禁止会员接收国有或共有土地作为贷款抵押品。新规明确,银行和金融机构不得接收部分共有土地作新贷款抵押,包括经注册的国有私人土地、公共私人土地、少数民族社区土地、共有土地、仙女机构辖下土地、野生动物保护区土地、保护区土地及其他受保护土地。若相关土地已被用作抵押,银行和金融机构不得诱使或鼓励客户变卖这些土地,并须在贷款清偿后归还地契给地主。
新规还严禁业者扣押借贷人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家庭簿、户籍、国际护照、报生纸,以及平等卡或贫穷卡。行业协会要求业者更谨慎审查持有贫穷卡家庭的借贷申请,准确评估偿还能力,避免其陷入债务危机;同时鼓励以无抵押品形式继续向共有土地地主发放贷款,但需更审慎评估还款能力。
柬埔寨国家银行与联合国机构自2023年11月起开展联合咨询程序,研究并加强对小额贷款领域的监管,重点应对小额贷款快速增长及诱使借贷人陷入债务危机的问题。各方在今年7月12日的高层对话会上通过一系列行动计划,包括加强法规和监管、援助借贷人、打击高利贷活动等。柬国银与内政部还将合作,禁止地方政府官员批准以少数民族或政府土地作为抵押品、批准任何私人贷款协议,或协助“收账”。柬国银也将通过法令强制银行和金融机构遵守行为准则和负责任放贷指导方针,并研究以“负责任定价”机制取代现行“利息上限”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