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男子涉3万令吉非法交易认罪 被罚1万令吉
据星洲网报道,34岁男子劳特东承认间接涉及一项金额为3万令吉的非法交易,被法院判处罚款1万令吉。
控状称,被告于2025年11月3日在吉隆坡一家银行,在不具合法依据的情况下,间接涉及该笔交易,抵触马来西亚《刑事法典》第424C(1)条,即不正当使用自身银行账户或付款工具进行非法交易。该罪名一旦成立,可判处3年至10年监禁,或罚款1万至1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2026年6月18日,一名警员调查一宗涉及《1997年电脑犯罪法令》的案件时,发现登记在被告名下的银行储蓄账户曾于2025年11月3日收到3万令吉转账。经核查,款项存入该账户后,相信已被使用或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