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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冒充投资公司经理面交取款520万元获刑3年4个月

警示 RiskX|东南亚预警|东南亚大事件 @SEARiskX·2026-09-16 09:40

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审理一起假投资诈骗案。判决指出,林姓男子于2024年(民国113年)8月加入诈骗集团,约定按取款金额的1%获取报酬,并受Telegram昵称“顺金通”的成员指示,冒充“乐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务经理“赵良平”执行面交取款。

诈骗集团此前通过LINE昵称“蔡雅雪”“乐邦客服NO.158”联系彰化县一名受害人,声称可通过“乐邦投资”APP投资股票,并以保证获利、稳赚不赔等话术诱导其投入资金。2024年9月4日至10日,林姓男子前往受害人住处,出示伪造工作证并交付伪造收据,先后收取120万元及400万元新台币,合计520万元。

警方接报后循线逮捕林姓男子,其坦承犯行。法院认为,其行为导致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也制造资金流向断点,且至今未与受害人和解或赔偿,最终依三人以上共同诈骗取财且所得财物达到500万元新台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案件可上诉。

来源
RiskX|东南亚预警|东南亚大事件 @SEARis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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