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餐馆无清真认证展示宗教字样,被罚1.8万令吉
马来西亚太平地方法庭于2026年9月14日判处一名餐馆业者罚款1.8万令吉。43岁的被告Seah Thien Lim承认,在餐馆没有有效清真认证的情况下,于场所内展示与伊斯兰教有关的“Allah”和“Muhammad”字样。
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主任卡马鲁丁·依斯迈表示,太平分局执法人员于1月1日检查位于太平甘文丁路的涉事餐馆,并扣押两瓶酱油。马来西亚化学局分析发现,两瓶酱油含有猪源DNA。
执法部门向霹雳州伊斯兰宗教事务部门核查后,确认该餐馆没有有效清真证书。被告依据《2011年商品说明(清真定义)令》第4(1)条被控,并在庭上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