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16岁女学生命案:少年被告因案发时精神失常获判无罪
据星洲网报道,马来西亚沙亚南高等法庭就八打灵再也万达镇国中16岁女学生叶芯嫙遭杀害案作出判决。现年15岁的少年被告因案发时处于精神失常状态,获判无罪。
法庭同时援引刑事法典相关条文,下令将少年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只有在雪州苏丹取得相关医疗报告,并认为其已适合安全重返社会后,才能作出进一步决定,因此被告不会在判决后立即恢复自由。
辩方律师冯吉祥表示,主审法官用约45分钟宣读约80页的书面判决,逐项回应控辩双方就被告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案发时是否精神失常,以及刑事法典第84条精神失常抗辩是否成立等论点。法庭最终认定,辩方已同时证明被告达到医学及法律层面的精神失常标准,第84条抗辩成立,控方未能推翻该项抗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