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补习教师涉致4岁女童受伤 否认有罪获保释
马六甲一名25岁私人补习教师诺达丽拉,涉嫌于去年12月12日下午1时,在甲国际青年城一所单位内,导致一名由她照顾的4岁女童遭受身体伤害。她今日在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
被告被指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即疏忽或致使儿童面临危险。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莫哈末凯允建议法庭将保释金定为1万5000令吉,并要求被告定期前往邻近警局报到及不得干扰控方证人。地庭法官罗哈杜阿卡玛最终批准被告以9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案件定于10月16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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