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绑架新加坡男子案:4名中国籍被告不获保释
据星洲网报道,3名中国男子王豪宇(33岁)、黄健(39岁)、刘廷军(46岁)及1名中国女子关思琪(24岁,姓名均为译音),于2026年9月10日在马来西亚浮罗山背地庭被控绑架,4人均不认罪,法官拒绝保释,并将案件定于10月15日过堂。
控状称,4名被告涉嫌于7月26日下午约4时15分,与另外两名在逃人员及两名已死亡人员,在槟城国际机场绑架一名72岁新加坡男子,并向其家属索要100万新元、约合330万令吉赎金。案件涉及马来西亚《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30年至40年及鞭笞。
辩方以被告已交出护照并配合警方调查等理由申请保释,控方则称案件性质严重,反对保释。法官最终不批准4人保释。
报道指,马来西亚警方于8月6日接到被绑男子姐姐报案,随后锁定吉打亚罗士打一处排屋。警方翌日晚展开营救时,屋内嫌犯开枪抵抗,警方还击并当场击毙两名嫌犯。警方随后救出双眼被蒙、双脚被铁链捆绑的新加坡男子,以及另一名遭绑架的中国女子。警方称,新加坡男子家属在谈判期间已支付1.5万新元、约合4.95万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