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批希盟质疑国家元首特赦权
巫统对希盟秘书处理事会发表被其视为质疑国家元首特赦权的言论表示遗憾。巫统总秘书拿督阿斯拉夫指出,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42(1)条明确规定,特赦权属于国家元首的特权,不应受到质疑。
阿斯拉夫批评,希盟过去曾支持当时尚未服满刑期的现任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获得特赦,如今却对其他人采取不同标准。他表示,巫统无意凌驾于特赦局的考量之上,也不会要求作出特定裁决,各方都应尊重经合法程序作出的决定。
他进一步指称,希盟的有关举动侵犯马来统治者机构的尊严,并违背各方组建团结政府时达成的协议原则与条件。巫统将继续拥护国家元首及其宪法权力。上述说法为巫统方面的政治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