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方调查98名非法放贷活动嫌疑人,三人涉跨境案件
新加坡警察部队9月7日通报,警方于8月25日至31日展开为期一周的执法行动,调查98名年龄介于17岁至78岁的男女。刑事侦查局和七大警署的警员在全岛进行突击检查。
初步调查显示,一人被指充当非法放贷员,七人涉嫌上门骚扰借贷人,46人涉嫌充当跑腿并前往自动提款机协助汇款,另有41人涉嫌开设银行账户,将提款卡、个人识别码或网银密码生成器交给非法放贷团伙使用。
警方还根据马来西亚皇家警察提供的情报,调查两男一女共三人,年龄介于26岁至48岁。他们被怀疑向非法放贷团伙提供银行账户和手机号码,并参与马来西亚与新加坡两地的非法放贷活动。目前,针对全部98人的调查仍在进行。
根据新加坡《放贷人法令》,进行或协助非法放贷的初犯者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四年监禁、罚款3万至30万新元及最多六下鞭刑;涉及非法放贷骚扰的初犯者,可被判最长五年监禁、罚款5000至5万新元及三下至六下鞭刑。
新加坡警方表示,将继续打击非法放贷犯罪团伙及其协助者,并与马来西亚皇家警察密切合作。允许非法放贷团伙使用本人银行账户进行交易者,可能被起诉,并在一年内被禁止使用自动提款机和网络银行服务;外国人若向非法放贷者借款,或因协助相关活动被定罪,其准证也可能被取消,并在服刑后遭遣送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