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商人普拉西特第三起公众诈骗案获刑20年
泰国刑事法院于8月5日裁定,商人普拉西特·杰奥科(Prasit Jeawkok)及三家公司在一宗公众诈骗案中罪名成立。法院认定,被告通过旅游服务和投资回报类方案共同欺骗投资者,涉及173名受害者,涉案金额约1.02亿泰铢。
检方称,相关业务通过网站、社交媒体和LINE官方群组推广投资计划,并承诺年化回报高达83.95%至164.25%。法院表示,受害者证词可信,检方证据足以定罪。法院随后判处普拉西特每项罪名5年徒刑,合计理论刑期343年,但依据泰国法律,多个诈骗罪的实际服刑上限为20年,因此本案实际刑期为20年;其另被罚款20万泰铢,三家公司各罚款25万泰铢。
法院还下令四名被告向173名受害者返还款项,并按年利率7.5%计息直至全额偿还。报道指出,这也是普拉西特及其关联方第三起公众诈骗定罪案件;其此前两案的合并刑期同样因法律上限而折算为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