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消费者协会起诉17名平台及金融机构索赔超2.3亿泰铢
泰国消费者协会针对在线平台、应用服务提供商和金融机构提起的消费者诉讼,17名被告已依法收到起诉书和传票,案件将于2026年8月3日举行首次案件管理听证会,标志着该案正式进入审理程序。
泰国消费者协会法律团队表示,被告包括泰国境内及海外公司。案件旨在为遭在线投资骗局诈骗的泰国消费者寻求赔偿,索赔总额超过2.3亿泰铢。协会希望法院审查:如果公司控制数字平台,或从涉及泰国用户的交易中直接获利,那么当其系统存在缺陷、使诈骗分子得以造成损失时,相关公司是否应共同承担责任。
案件还把海外母公司纳入诉讼范围。律师纳纳帕松·特查帕尼亚皮帕特表示,此次法律行动并不限于在泰国注册的公司,也包括制定政策、控制平台运营并决定系统安全措施的海外母公司。以Meta为例,协会同时列入其美国母公司和爱尔兰实体;协会称,爱尔兰公司与泰国消费者存在合同关系并收取广告及其他服务费用,而美国母公司则控制平台政策和系统。涉及LINE的诉讼同样列入日本和泰国实体,旨在将对服务具有直接控制权的公司纳入程序,而不仅限于只负责营销或协调工作的本地公司。
协会认为,过去类似的平台相关案件常因泰国子公司声称自己只是营销代表、无权制定政策或控制相关系统而遇到困难。此次协会希望法院裁定:当安全防护不足使诈骗分子得以利用平台并损害消费者时,海外母公司是否也应承担责任。
泰国消费者协会强调,这起诉讼不仅是为了向个别原告索赔,也希望建立更广泛的消费者保护先例,促使全球在线平台加强安全控制,并在消费者因其系统相关服务受损时提供适当补救。该协会称,依靠泰国消费者获得收入的平台,应当保护其系统并在发生损害时提供适当补救。
这起民事诉讼由泰国消费者协会、其律师及10名受影响消费者于2026年6月8日在曼谷拉差达披色路的民事法院提起。案件所涉骗局据称始于虚假投资广告,受害者随后被引导至消息服务,被要求下载投资应用,并将资金转入银行账户。协会认为,广告平台、通信服务、应用下载渠道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作用应一并审查。
Meta在六月宣布拟提起法律行动时未立即回应路透社置评请求。该公司此前表示,已投入资源检测并移除诈骗内容,并与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合作打击平台滥用。协会最新通报未包含其他被告的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