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裁定MYAirline关联投资计划属非法集资与庞氏骗局
吉隆坡高庭裁定,MYAirline联合创办人兼大股东拿督吴焕华及其关联实体经营的投资计划,属于非法集资和庞氏骗局,并谕令向206名投资者偿还6756万令吉投资款项。诉方代表律师扎里夫尼扎慕丁律师楼表示,高庭法官梁伟雄于7月16日,在答辩方接获诉状后未出庭应讯、也未提交答辩书的情况下,作出缺席判决。 高庭认定,吴焕华及其有关联的实体经营的投资计划,实质上构成一个单一的生态系统计划和经济实体,而吴焕华是整个运作的幕后主使。判决指出,投资者签署的投资协议一开始即属无效,答辩方向投资者宣传为符合伊斯兰教义的投资产品,实际上并不符合相关规定,法庭并认定答辩方曾向投资者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 根据判决,吴焕华及其关联实体须共同及各别承担责任,向所有投资者偿还全部投资款项,并支付按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判决前利息,以及每年5%的判决后利息。高庭同时谕令答辩方交出所有银行户头和财务往来的完整资料,以便投资者律师追踪资金流向并展开追讨工作,另须支付8万令吉堂费。 根据案情,206名投资者声称,他们于2018年至2023年期间,在答辩方诱导下,通过合作融资协议、可赎回优先股认购协议等不同投资工具参与该计划,答辩方当时承诺每月可获得固定回酬。投资者于2025年2月28日提起民事诉讼,并将吴焕华及另外30个实体列为答辩人,当中包括个人、公司及一家律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