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诈骗回流人员量刑分层及八月新规引关注
网传“境外诈骗回流人员量刑分层及2026年八月新规”称,相关案件在实务中会按人员角色、参与时间、获利情况以及是否自首、退赃等因素区分处理。
其中,集团首要分子(如老板、出资人)通常按全部犯罪数额计入量刑,金额巨大者普遍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即使自首,刑期也较难降至3年以下,基本不适用缓刑。组长、主管、财务、培训、后勤管理等骨干人员,如有业绩者,多可能判处4-8年;金额不清但在窝点停留时间较长者,可能判处3-6年,缓刑较少,绝大多数为实刑。
普通业务员等底层从犯,如果能查实个人诈骗金额,将按个人金额并结合从犯情节减轻处罚;若无业绩但在窝点停留达到30天及以上,基准刑为3-10年。若再叠加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及全额退缴等情节,实务中可能降至1-3年,部分地区符合条件的可适用缓刑。纯后勤人员,如食堂、维修、保洁等完全不接触诈骗环节,若参与时间短、获利少,则不起诉、定罪免处或适用缓刑的概率较高。
消息还称,如同时触犯偷越国(边)境罪,实务中多择一重罪处罚,不再并罚。建议争取的从轻情节包括:自首、坦白、认罪认罚、认定从犯、退缴本人全部违法所得、证明被诱骗或被胁迫出境、参与时间短、获利少、初犯偶犯及立功表现。可能的从重因素包括:担任骨干或管理人员、招募他人、窝点累计时间长、针对老人学生等弱势群体、拒不认罪退赃以及累犯有前科。
该消息最后提醒,没骗到钱并不代表没事,若在窝点停留达到30天,仍可能面临3-10年起步的刑期;底层人员通常只需退缴本人所得,无需承担全团伙损失;自首不等于一定缓刑,需多项情节叠加;境外诈骗回国后一律追责。以上内容来源于网传爆料,未见官方通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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