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捣毁中国人挂名持房团伙 涉33栋豪宅逾12.75亿泰铢
2026年7月22日,泰国中央调查局(CIB)经济犯罪打击警察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成功捣毁一个利用“挂名股东(Nominee)”为中国人非法持有房地产的犯罪团伙。警方先后搜查20个目标地点,并检查了位于帕塔纳干路(Pattanakarn)及曼谷体育大道(Krungthep Kreetha)附近高档住宅区的多处豪宅。
警方表示,此案源于泰国商业发展厅(DBD)提供的线索,以及当地居民投诉称,大量中国籍人士入住高档住宅区,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发现有人设立空壳公司,以规避外国人在泰国持有房地产的法律限制。
调查显示,皮亚努(Piyanuch)及其母亲萨空(Sakorn)名义上担任公司股东及董事,但真正的幕后操控者是一名中国籍男子邓豪(Hao Deng,音译)。警方查明,该团伙共注册成立33家公司,利用这些公司持有33栋高档住宅,总价值约12.75亿泰铢(约合2.8亿元人民币),而所有购房资金均来自邓豪。
在搜查过程中,警方查获大量重要证据,包括土地所有权证3份、房屋买卖合同及产权文件30套、不同国家护照15本、各类电子设备13件、疑似泰铢及外币纸币约140万泰铢、公司注册及财务资料24套,以及公司印章6枚。
经济犯罪打击警察负责人表示,该犯罪集团主要通过让泰国人充当“挂名股东(Nominee)”设立公司,以规避外国人不得直接持有房地产的法律规定,其运作模式主要分为三种:由挂名公司先购买2栋住宅,待找到中国买家后再变更股东结构,使房产实际由中国人控制;通过变更公司股东,将3栋住宅转移给中国买家;由挂名公司先购入28栋住宅,再通过中国人经营的中介公司对外出租或出售。
此外,警方还查获30份预先签署好的空白股权转让文件,均已由皮亚努及萨空提前签名,以便按照邓豪的指示随时更换公司股东。这也进一步证明,两人仅负责提供身份设立公司,实际资金及控制权均掌握在中国籍嫌疑人手中。
目前,警方已依据《1999年外国人经营商业法》,以涉嫌利用泰国人充当挂名股东(Nominee)等罪名,对涉案人员提起指控,同时还涉及违反《土地法》相关规定。案件调查结果将移交泰国土地厅,依法处理涉案土地及房产,并继续追查其他涉案的泰国籍及外国籍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