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7岁男子涉对未成年性侵案开审
新加坡一名77岁男子于7月20日开庭受审,面对10项控罪,主要包括对未成年人作猥亵行为及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相关指控。法院已下达禁言令,禁止公开被告及受害者身份。
控方指,被告在2012年至2017年间与一名当时年仅14岁的少女建立不当关系。该少女的母亲当时罹患乳腺癌,被告作为家中熟人,在照顾女孩及其姐姐期间,逐步跨越情感和身体界限。控方称,被告曾接送女孩上下学、带她外出用餐,并在车内及其他地点对她实施性侵,还曾尝试在停车场强奸她。
控方还指,女孩在2014年满16岁后,被告继续与其发生带插入性质的行为,导致其在2015年初怀孕。女孩随后于2015年2月堕胎,被告陪同前往诊所。控方称,该堕胎令女孩受到创伤,并是按被告要求进行。双方关系直到2017年底结束。女孩于2019年向AWARE性侵援助中心寻求建议后报案。
被告案发时为64岁,曾是一名保险代理人并拥有生意。案件仍在审理中,控方计划传召5名证人,主要证人为女方本人。若罪成,对年轻人作猥亵行为最高可判监5年、罚款1万新元或两者兼施;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最高可判监10年并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