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警方捣毁4个投资诈骗呼叫中心并救出被困女子
槟城警方在昨日分别于威省中部(Seberang Perai Tengah, SPT)及东北县(Timur Laut)展开多起突击行动,捣毁4个被怀疑与不存在的投资诈骗有关的呼叫中心,并救出一名25岁的喀麦隆女子。槟州警察总监拿督Dennis Lim Kwang Keng表示,首宗行动于峇眼亚占(Berapit)Jalan Utara一处单位进行,警方接获马来西亚喀麦隆社群代表报案后展开搜查,救出受害者,并逮捕一名相信是其雇主及活动操作者的台湾男子。另有29名外籍人士因无法出示有效旅行或身份证件而被扣留,其中包括9名女子。初步调查显示,该女子据称是被虚假工作机会诱骗,从柬埔寨非法被带到马来西亚,遭扣押护照、限制行动,并被拖欠薪资长达一年;她每天仅获准使用手机一次,后来才设法联络在喀麦隆的家人求助。该台湾男子援引2007年《反贩运人口及反偷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扣留,另外28名外籍人士则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下被扣留,警方并起获多部手机及其他物品。与此同时,东北县警区刑事调查组与商业罪案调查组的另一项行动则逮捕80人,涉及4个据称运作“虚假投资骗局”的呼叫中心。突击地点包括Taman Pantai Batu(丹绒武雅)、Villa Moonlight Bay(峇都丁宜)、Taman Bukit Dumbar(格拉戈/Gelugor)及Jalan Sungai Kelian。被扣者包括1名本地男子及79名来自中国、越南和柬埔寨的外籍人士。初步调查发现,这些场所已运作一个多月,被用作通过网络平台或中介招募的“员工”住宿点;他们原被许以每月RM3,200至RM5,000的“客服”职位,实际任务是联络并诱骗受害者参与不存在的投资计划。警方在长时间情报搜集和监视后起获手机及其他疑似用于诈骗的物品。案件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及第120B条、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以及1963年《移民条例》第39(b)条调查,所有嫌犯已被带上法庭申请延扣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