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两人被判涉柬埔寨诈骗园区诈骗案
据越南《民智报》报道,越南河内市人民法院近日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分别判处阮文忠(Nguyễn Văn Trung,1986年生,乂安省人)有期徒刑14年6个月,以及阮山林(Nguyễn Sơn Lam,1995年生,金瓯省人)有期徒刑14年。
根据起诉书,2024年初,阮文忠经范英雄(Phạm Anh Hùng)邀请前往柬埔寨工作,后经西宁省木牌口岸附近的非法小路偷渡入境,被带到一栋六层高的诈骗公司大楼,范英雄为该公司管理人员。阮山林则在妻弟邀请下,原本声称要去新加坡一家玩具公司工作,但在途中睡着后,醒来时已到木牌口岸附近,随后同样被带往柬埔寨,进入阮文忠所在的诈骗园区。
在该诈骗公司内,阮文忠被安排在D2部门,阮山林在D1部门。D1部门负责拨打电话,通常冒充电信运营商工作人员或慈善机构,诱导越南境内受害人;随后再将电话转到D2部门,由D2成员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要求受害人申报银行账户信息并转账。
起诉书指出,阮文忠在负责诱骗受害人转账过程中,萌生私吞诈骗款项的念头,并与阮山林商议借用他人银行账户收款,绕过公司资金管理部门,所得赃款由两人私下分赃。调查显示,2024年6月13日至2025年1月10日期间,阮山林借用熟人银行账户共接收诈骗资金64笔,总额超过17亿越南盾,扣除费用后,自己留下超过8.4亿越南盾,并向阮文忠转交超过8.62亿越南盾。
由于担心私下操作暴露,阮文忠曾让阮山林先返回越南。阮山林获准外出后,经非法小路偷渡回国,随后仍通过Zalo与阮文忠保持联系,继续接收受害人汇款;阮文忠随后也经非法小路逃回越南。调查还显示,两名被告诈骗的受害人中,单笔被骗金额最少为500万越南盾,最多达5.4亿越南盾。除私吞诈骗所得外,阮文忠还因参与诈骗活动额外获得柬埔寨诈骗公司支付的4亿越南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