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议会原则通过酒店法修正案,拟放宽小型住宿经营限制
泰国众议院于周三一致原则通过两项《酒店法》修正案,尽管反对党批评相关提案不足以解决长期存在的监管问题。此次审议的两项修正案分别由内阁和自豪泰党议员 Thanayos Timsuwan 提出,旨在更新2004年《酒店法》的相关条款。现行法规规定,未取得酒店执照不得经营酒店;但房主若出租住宿,只有在房屋不超过4间客房、最多接待20名客人,并依照内政部规定向登记官申报的情况下,才可不需酒店执照。自豪泰党议员认为,现有限制已不符合市场情况,且过度限制希望通过经营小型住宿业务获得额外收入的人士。他们还指出,内政部至今尚未就法律设想中的细则和通知程序发布具体规定,给经营者带来不确定性。尽管各党派议员普遍支持更新法律,最大反对党人民党(PP)表示,内阁提案未能解决监管框架中的更深层结构性问题。人民党议员 Taopiphop Limjittrakorn 表示,先前研究已显示该法需要更全面的改革,并警告政府仅靠这些修正案无法解决行业监管挑战。他敦促内阁支持人民党议员 Nattapol Towichakchaikul 提交的更广泛修法草案;该草案已被列为钱币法案,正等待总理兼内政部长 Anutin Charnvirakul 批准,之后才能返回议会继续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