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处罚多家药房违规售卖处方药
胡志明市有关部门近日对市内多家药房开出罚单,原因包括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出售处方药,以及药品储存、专业人员配备和过期药品处理等方面存在违规。市卫生部门表示,此举旨在提高透明度并加强对药品经营的监管。\n\n其中,连锁药房 Pharmacity 位于 Tân Sơn Hòa Ward 的一家分店因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被罚 3000 万越南盾;Phú Châu Pharmacy 因同类违规被罚 1750 万越南盾;Hải Châu Pharmacy 因存在多项违规被罚 3900 万越南盾,相关问题包括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在缺少指定专业负责人情况下经营,以及未妥善隔离过期、召回或来源不明的药品。\n\n越南政府已于 5 月 15 日起实施第 90/2026 号法令,提高卫生领域行政处罚力度。根据新规,无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个人或企业将面临 1000 万至 2000 万越南盾罚款,较此前上限翻倍;同时,药学专业人员出借或出租执业证书的处罚也被提高,且禁止通过电商平台在线销售处方药、限售药品和特殊管控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