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公账会要求加强濒海战斗舰项目监督
马来西亚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建议政府,从今年5月开始,每3个月向公账会提交濒海战斗舰(LCS)项目进展的书面报告,以便任何延误或新问题能够及早处理。
公账会主席拿督玛丝艾米雅蒂表示,国防部及财政部必须维持严格的财政纪律,确保LCS项目合约成本上限不超过112亿2000万令吉,并确保项目按既定时间表及成本,向马来西亚皇家海军交付5艘濒海战斗舰。
她说,承包商红土坎海军造船厂有限公司(LUNAS)必须确保雷达等关键设备的保修库存充足,避免因国际供应商失误再次造成延误。政府也应加强缓解措施及外交努力,确保问题获得公平解决,并持续维护国家财政主权。
此外,公账会也建议政府,充分利用和平谈判或法律程序,依据合约条款,就取消海军打击导弹(NSM)系统合约一事索取赔偿。公账会已于6月23日传召国防部,就挪威政府撤销NSM出口准证一事听取全面汇报。
公账会总结指出,LCS项目合约总成本维持在112亿2000万令吉以内,所有因重施或更换老旧组件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LUNAS全数承担,政府不会追加拨款。当前政府改用挣值管理法(EVM),即仅依据已核实的实际工程进度付款,取代过去可能导致超额付款风险的“工程节点付款制”。
根据最新安排,首艘濒海战斗舰(LCS 1)的交付日期已改为今年12月,较原计划延迟4个月;第二艘(LCS 2)定于2027年8月交付,第3至第5艘则维持原有合约时间表,预计至2029年4月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