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原产地规则法》正式生效,强化原产地管控
柬埔寨商业部3日发布通告称,《原产地规则法》草案已于7月5日获国王签字,正式生效。该法于7月15日先在金边实施,7月25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总理府发言人办公室表示,制定《原产地规则法》的目的,是明确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原则和规则,促进并协调在贸易普惠和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享有优惠的商品出口,同时加强对伪造商品原产地行为的管控,防止柬埔寨被利用来“洗原产地”。
消息指出,柬埔寨此前尚缺乏关于原产地的法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与外国的国际贸易,特别是普惠制下享有免税优惠的柬埔寨商品出口。柬埔寨方面表示,依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将通过制定有效、明确的原产地规则法,便利与世贸组织成员的贸易往来。
官方称,该法生效后,出口商将更容易向给予柬埔寨贸易优惠的国家出口商品,有助于推动私营部门和国家经济发展;同时也将使相关部门更有效管控伪造原产地证事件,提升外国政府和消费者对柬埔寨出口的信心,维护柬埔寨信誉。该法共有9章35条,由商业部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