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前7个月电商增值税收入达1766.9亿柬币
据柬中时报报道,柬埔寨国税局统计显示,今年前7个月,柬埔寨电子商务增值税收入达到1766.9亿柬币,约合4363万美元;其中7月份的增值税收入为244.5亿柬币,约合604万美元。国税局表示,目前包括脸书、谷歌、微软、YouTube、Netflix、华为和TikTok等外国电商已在柬埔寨注册。
自2022年4月1日起,柬埔寨政府实施跨境电商增值税法规。按规定,若外国电商在柬年收入超过2.5亿柬币,或连续三个月营业额超过6000万柬币,需在“简化增值税登记”机制下注册,并进行月度申报。通过电子系统提供的数字产品和服务需缴纳10%增值税,外国电商仅需申报,税款将通过“反向征收”机制由本地纳税人缴纳。
此外,政府允许小型企业在获取境外电子商务产品或服务时暂时免征增值税,期限为5年。2023年1月,国家税务局修订电子商务增值税法规,免除非长驻柬外电商的税务注册义务;若外国电商平台运营商未在柬设立长期机构,只需遵守其他税务法规,无需额外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