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免除部分企业间特许权使用费和利息预扣税
(金边讯)柬埔寨财经部宣布,属于注册纳税人之间的特许权使用费(Royalties)及利息(Interest)将无须缴纳预扣税(Withholding Tax)。根据副总理兼财经部长翁本莫尼洛于1月31日签发的通告,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并减轻企业现金流负担,财经部决定免除自行估税制纳税人之间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利息时须缴纳预扣税的义务,通常税率为15%。
通告称,此举也旨在简化税收征管流程,消除企业间的重复征税风险,促进国内商业活动顺畅流转。根据新规定,凡属于自行估税制下的纳税企业,在向同为自行估税制的纳税人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或利息时,将不再需要履行缴纳预扣税义务。
不过,财经部要求,收款方企业必须依据现行税务法规开具正规发票,并将相关收入如实记录为应税收入,在年度或月度税务申报中申报利润税。通告强调,免除预扣税并不意味着免税,收款方仍需依法就该笔收入缴纳利润税。若交易双方未能提供符合规定的正规发票,付款方仍需按原规定缴纳预扣税。
此外,通告提到,2023年5月生效的新税收法,以及2024年9月发布的财经部第578号关于利润税部长令,已阐明履行利润税义务及免除预扣税义务所需符合的特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