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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总检察院就司法任命争议发声:否认宪法危机

提示 RiskX|东南亚预警|东南亚大事件 @SEARiskX·2025-07-08 16:00

据马来西亚总检察院消息,针对近期部分国会议员呼吁设立委员会调查司法任命程序一事,总检察院发布声明称,政府相关部门强调司法任命程序严格遵循《宪法》规定,应避免无端揣测,以维护司法独立性与公信力。

声明指出,根据《宪法》第122B条,首席大法官须由国家元首在咨询统治者会议后,依据总理建议任命。2009年《司法任命委员会法》虽规定了候选人遴选程序,但总理仍具有向国家元首提供建议的宪法职权。对于近期任命程序出现延误的指控,声明表示,总理依据宪法提供建议旨在保障司法机构独立性及完整性,而非被动接受各方意见。目前,国家元首已批准多项法官任命,相关程序正有序推进。

针对司法任命委员会(JAC)会议程序问题,声明援引相关法案称,JAC可自主规范程序,在紧急情况下经全体成员同意可缩短通知期限召开会议,程序事项不影响决议有效性,除非存在明显恶意或偏见。

声明还强调,有关法官干预判决及人事调动的指控虽严重,但目前仍缺乏实证,且JAC审议依法保密。总检察院认为,当前情况与2007年VK Lingam案件存在明显不同,后者经调查发现确有干预证据,而目前指控仅基于程序方面的不规范和无确凿证据支持的假设。

声明重申,国会虽有权设立委员会审查机构治理事务,但司法任命属宪法事项,应谨慎处理以避免政治化,且任命时限和程序的分歧并未构成宪法危机。政府目前正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呼吁各方恪守法治精神,避免贸然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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