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通过检察院试行提起民事诉讼决议草案
据越南最高检6月24日报道,在十五届国会第九次会议议程框架内,越南国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试行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弱势群体民事权利或公共利益的决议(草案)》。表决结果显示,出席的423名代表中有407名代表投赞成票,国会据此通过该决议。该决议共4章19条,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试点期为3年,实施范围包括河内市、胡志明市、岘港市、芹苴市、广宁省和得乐省。表决前,越南最高检总检察长阮辉进就草案的吸收意见、解释和修改情况作出报告;根据国会代表提出的101条意见以及国会常务委员会的结论意见,最高检将会同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吸收相关意见并修改草案。